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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设奖助】 学费减免

发布时间:2017-06-2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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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学费减免;

资金来源:学校自提;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公办本科生;

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为学费全额减免;二等减免为减免学费全额的50%;三等减免为减免学费全额的30%;

申请时间:每年4-5月;

其他说明:

1、一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2%;二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3%;三等减免获免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

2、坚持先贷款,后减免的原则,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助学贷款者,原则上不予减免;

3、坚持统筹安排,严控减免的原则,凡学年内接受资助(不含以奖励优秀为目的的奖学金)金额达到7000元及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减免;

4、坚持双线资助,育人为先的原则,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勤工助学岗位或不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原则上不予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