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助】 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项目名称: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助对象:拥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籍在读学生;
资助标准:以学生就读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进行资助;本科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不足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进行资助;本科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超过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的,按每年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进行资助;
申请时间:每年9月底前;
其他说明:
1、同一学年符合政策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各类学费减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