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奖助】 校综合奖学金
项目名称:下设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研究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资金来源:学校自提;
奖励对象: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品学兼优本科生;
奖励标准:
1、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特等奖:3000元/学年,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500元/学年;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
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展一次,在开学后四周内完成;
其他说明:
1、奖学金评定以学生上学期考试、考查课成绩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人数中排名情况或某一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为评选依据;其中特等奖获奖学生单科学习成绩需均在85分(考查课为良好)以上,平均绩点排名在参评学生的前3%;一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0%;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5%;单项奖获奖比例为参评学生的10%;
2、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3、受警告及以上校纪处分且未解除者;参评学期参评课程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4、同一学期内学业优秀奖学金、各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